AI 导读 “教诫品”围绕规范比丘与比丘尼之间的互动而展开,这些学处的制定,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僧团的纯洁性,防止可能出现的染著、贪爱,以及避免在家众产生误解和诽谤,从而护持正法久住。
本品详细规定了:
- 教诫的资格:只有经过僧团正式“白四羯磨”程序选任、并具足八种德行的比丘,才有资格教诫比丘尼。
- 教诫的时间与地点:禁止在日落后进行教诫,也禁止比丘前往比丘尼的住处进行教诫(除非比丘尼病重)。
- 言行规范:禁止比丘出于嫉妒或恶意,毁谤其他教诫师是为“利养”而说法。
- 物品授受:禁止比丘送非亲衣或缝非亲衣。
- 共行共处:禁止比丘与比丘尼约定同行、同船渡河,或与尼共坐(特定危急情况除外)。
- 食物规定:禁止比丘食用由比丘尼怂恿供食而获得的食物。
这些戒律体现了佛陀的智慧与慈悲,不仅为两部僧团(比丘僧团与比丘尼僧团)的健康运作提供了清晰的指导,也为后世修行者如何保持根律仪的清净、处理僧团内部关系树立了典范。
1 单堕二十一:未经选派 (Ovād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1 单堕二十一:未经选派 (Ovādasikkhāpada)”1.1 缘起:六群比丘的不当教诫
Section titled “1.1 缘起:六群比丘的不当教诫”那时,世尊住在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。当时,长老比丘们在教诫比丘尼时,会得到衣物、食物、卧具、病中所需药品等供养。[144]
六群比丘看到后,便这样想:“贤友们,现在长老比丘们教诫比丘尼,能得到衣物、食物、卧具和药品等供养。那么,我们也去教诫比丘尼吧。”
于是,六群比丘去到比丘尼们那里,对她们说:“姐妹们,也请到我们这里来,我们也要教诫你们。”
比丘尼们便去到六群比丘那里,礼敬后在一旁坐下。然而,六群比丘只是稍微说了一点法,大部分时间都用来闲聊世俗杂话,然后就让她们离开,说:“姐妹们,回去吧。”
之后,比丘尼们来到世尊跟前,顶礼后站在一旁。世尊问她们:“比丘尼们,教诫进行得圆满顺利吗?”
她们回答:“世尊,教诫怎么可能圆满呢!六群尊者们只是稍微说了一点法,就整天闲聊俗事,然后就把我们打发走了。”
于是,世尊为这些比丘尼们开示佛法,激励她们,使她们心生欢喜。比丘尼们在佛法中获得法喜后,顶礼世尊,右绕三匝后离去。
随后,世尊因为这个缘由,召集了比丘僧团,并质问六群比丘:“比丘们,听说你们只是给比丘尼们稍微说一点法,然后整天闲聊俗事就把她们打发走了,这是真的吗?”
他们回答:“是真的,世尊。”
世尊呵责道:“无知的人啊!你们怎么能这样对待教诫比丘尼之事!无知的人,这样做不能让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……”呵责之后,世尊对比丘们说:
“比丘们,我准许僧团选任‘教诫比丘尼师’。选任的程序应该是这样的:首先,要征求一位比丘的同意。征得同意后,由一位有能力、善于表达的比丘在僧团中作如下宣告:
AI 解析: 白四羯磨 (Ñatticatuttha Kamma) “白四羯磨(一宣告三表决程序)”是佛教僧团进行重大决策(如授戒、忏悔、选举等)时遵循的特定议事程序,体现了早期僧团的民主精神。“白”指提案的宣告,“羯磨”指僧团的决议行动。整个过程包括一次提案(白)和三次审议表决(三羯磨),共四步,故称“白四羯磨”。如果在三次询问中无人反对,则议案通过。
1.2 羯磨程序
Section titled “1.2 羯磨程序”“大德僧团请听!如果僧团的时机成熟,僧团当选任某甲比丘为‘教诫比丘尼师’。这是第一次作白(动议宣告)。[145]
大德僧团请听!僧团选任某甲比丘为‘教诫比丘尼师’。同意选任某甲比丘为‘教诫比丘尼师’的尊者请默然,不同意的请提出。
(第二次、第三次宣告亦复如是……)
僧团已经选任某甲比丘为‘教诫比丘尼师’。僧团已默然许可,因此我认定此事通过。”
那时,世尊以种种方式呵责了六群比丘难以教导的品行后,对比丘们说:“比丘们,你们应当诵持这条学处:
1.3 学处制定
Section titled “1.3 学处制定”“任何比丘,未经僧团选任而教诫比丘尼,即犯单堕罪(波逸提)。”[146]
就这样,世尊为比丘们制定了这条学处。
1.4 缘起续与修订
Section titled “1.4 缘起续与修订”当时,经僧团正式选任的长老比丘们在教诫比丘尼时,同样会得到衣物、食物、卧具、药品等供养。[147]
六群比丘又想:“贤友们,现在长老比丘们被选任后教诫比丘尼,得到了供养。走,我们到界外去,在那里互相推举为‘教诫比丘尼师’,然后再去教诫比丘尼。”
于是,六群比丘到界外互相推举,然后找到比丘尼们说:“姐妹们,我们也获得授权了。到我们这里来,我们也要教诫你们。”
比丘尼们去了之后,六群比丘依然如故,稍微说法,大部分时间闲聊俗事,然后就打发她们离开。比丘尼们再次向世尊报告了此事。
世尊召集僧团,再次质问并呵责了六群比丘,随后对比丘们说:“比丘们,我准许选任具备八种资格的比丘,来担任教诫比丘尼的职务。”
AI 解析: “教诫比丘尼师”的八项资格 这八项资格确保了教诫师不仅在德行上无可指摘,而且在法义上博学通达,能够胜任指导比丘尼修行的重任。
- 戒行清净:持戒圆满,严护波罗提木叉。
- 威仪具足:行住坐卧皆符合威仪,对微小过失也心怀畏惧。
- 学处严谨:认真受持所有学处。
- 多闻:博学多闻,对法义有深入的了解。
- 忆持不忘:听闻的法义能牢记不忘,并不断积累。
- 法义通达:对初善、中善、后善,义理圆满、言辞优美的清净梵行之法,皆能多闻、忆持、言辞熟练、心中思惟、正见洞彻。
- 通晓戒律:对两部(比丘、比丘尼)的波罗提木叉都能详细通晓,善于分辨、决断和解说。
- 善于教导且德高望重:言语善巧,为大多数比丘尼所喜爱和尊敬,有能力教诫她们;自身从未犯过重法;且戒龄在二十夏以上。
1.5 词语解释
Section titled “1.5 词语解释”“未经选派”是指,没有通过白四羯磨(一宣告三表决程序)来选任。[148]
“比丘尼”是指,在比丘和比丘尼二部僧团中都受过具足戒的人。
“教诫”是指,用“八敬法”来教诫。这样做(指未经授权而教诫)犯单堕罪。若用其他法教诫,则犯轻违/轻违罪(突吉罗 / 恶作)。如果教诫只在一部僧团中受戒者,犯轻违罪。
被选任的比丘应当先打扫好房间,准备好饮水和用水,铺好座位,并由一位同伴比丘陪同坐下。[149]
比丘尼们前来后,应顶礼比丘,然后在一旁坐下。比丘应当询问:“姐妹们,大众都和合地到齐了吗?”
如果她们回答:“尊者,我们都和合地到齐了。”应再问:“姐妹们,‘八敬法’都熟记了吗?”
如果回答:“尊者,都熟记了。”就应当说:“姐妹们,这就是教诫。”然后结束。
如果回答:“尊者,没有熟记。”则应为她们解说“八敬法”:
- 比丘尼即使受戒一百年,也应顶礼、起立、合掌恭敬当日受具足戒的比丘。此法应当恭敬尊重,终身奉行,不可违越。
- 比丘尼不能在没有比丘居住的寺院中安居。此法……不可违越。
- 每半个月,比丘尼应从比丘僧团中请求两件事:询问布萨(半月诵戒仪式)日期和请求教诫。此法……不可违越。
- 安居结束后,比丘尼应在两部僧团中,就“见、闻、疑”三事进行自恣(相互邀过仪式)。此法……不可违越。
- 犯了重法的比丘尼,应在两部僧团中行“半月摩那埵(意喜服役期)”。此法……不可违越。
- 已学习六法两年的式叉摩那 / 正学女(观察期女出家者),应在两部僧团中请求受具足戒。此法……不可违越。
- 比丘尼无论出于何种理由,都不得辱骂、诽谤比丘。此法……不可违越。
- 从今日起,比丘尼对比丘的言论通道是关闭的(不应主动指正),而比丘对比丘尼的言论通道并未关闭(可以教诫指正)。此法……不可违越。
如果比丘尼回答“我们和合到齐”,而教诫师却说其他法,犯轻违罪。如果比丘尼回答“我们不和合”,而教诫师却说八敬法,犯轻违罪。不给予应有的教诫而说其他法,犯轻违罪。
(此处省略关于“非法决议”与“非和合僧”等各种组合情况下的罪责判断,共计二十七种情况,其核心原则在于:只要是在“非法决议”的认知下进行教诫,无论对僧团和合与否的判断如何,皆犯单堕罪。[150]
在“如法决议”的认知下,若误判僧团不和合而进行教诫,则犯轻违罪;只有在“如法决议”认知下,对“和合僧团”进行教诫,才不犯戒。[P:151])
1.6 无犯情况
Section titled “1.6 无犯情况”给予读诵内容、回答提问;被请求“尊者请开示”而开示;提问、回答问题;为他人说法时,比丘尼在旁听到;为式叉摩那、沙弥尼说法。精神错乱者、初犯者不犯。[152]
2 单堕二十二:日落不归 (Atthaṅgat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2 单堕二十二:日落不归 (Atthaṅgatasikkhāpada)”2.1 缘起:尊者周利槃特的教诫
Section titled “2.1 缘起:尊者周利槃特的教诫”那时,世尊住在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。当时,长老比丘们轮流教诫比丘尼。[153]
有一次,轮到尊者周利槃特去教诫。比丘尼们私下议论说:“今天的教诫肯定不会太圆满,尊者周利槃特大概只会反反复复说他那一个偈子。”
于是,比丘尼们来到尊者周利槃特的住处,礼拜后坐在一旁。尊者周利槃特问她们:“姐妹们,大众都和合到齐了吗?”
她们答:“尊者,我们都和合了。”
“姐妹们,‘八敬法’都熟记了吗?”
她们答:“尊者,我们都熟记了。”
尊者说:“姐妹们,这就是教诫。”然后,他反复诵念这个偈颂:
内心专注不放逸,
寂静圣道勤修学;
圣者常具正念者,
远离一切诸忧苦。
比丘尼们又私下说:“我们不是早就说了吗,今天的教诫肯定不圆满,尊者周利槃特只会反复念这一个偈子!”
尊者周利槃特听到了她们的议论。于是,他飞升到空中,在虚空中或经行、或站立、或安坐、或躺卧,又示现身体出烟、燃烧,然后消失,期间不仅诵念此偈,还宣说了许多其他佛法。
比丘尼们见此情景,惊叹道:“真是稀有啊!真是未曾有过!我们以前从未听过像尊者周利槃特这样圆满深入的教诫!”
尊者周利槃特一直为比丘尼们说法直到黄昏,才对她们说:“姐妹们,回去吧。”
那时城门已经关闭,比丘尼们只好在城外过夜,第二天一早才进城。城里的人们看到后,讥讽和非议道:“这些比丘尼不清净!她们在寺院里和比丘们一起过夜,现在才进城来。”
比丘们听到了人们的非议,其中少欲知足的比丘便批评道:“尊者周利槃特怎么能在日落后还教诫比丘尼呢?”他们将此事报告给世尊。
世尊问周利槃特:“周利槃特,你真的在日落后教诫比丘尼吗?”
他回答:“是真的,世尊。”
世尊呵责道:“周利槃特,你怎么能在日落后教诫比丘尼呢?这样做不能让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……”于是,世尊对比丘们说:“比丘们,你们应当诵持这条学处:
2.2 学处制定
Section titled “2.2 学处制定”“即使是经僧团选任的比丘,如果在日落后教诫比丘尼,即犯单堕罪。”[154]
2.3 词语解释
Section titled “2.3 词语解释”“选派”是指,依照白四羯磨的程序所选任。[155]
“日落后”是指,太阳已经落下的时刻。
“比丘尼”是指,在二部僧团中受过具足戒的人。
“教诫”是指,用八敬法或其他法教诫,(在日落后进行)即犯单堕罪。
于日落有日落想而教诫,犯单堕罪。于日落有疑想而教诫,犯单堕罪。于日落有非日落想而教诫,犯单堕罪。[156]
若教诫只在一部僧团受具足戒者,犯轻违罪。于非日落有日落想,犯轻违罪。于非日落有疑想,犯轻违罪。于非日落有非日落想,不犯。
2.4 无犯情况
Section titled “2.4 无犯情况”给予读诵内容、回答提问;被请求“尊者请开示”而开示;提问、回答问题;为他人说法时,比丘尼在旁听到;为式叉摩那、沙弥尼说法。精神错乱者、初犯者不犯。[157]
3 单堕二十三:病比丘尼 (Bhikkhunupassay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3 单堕二十三:病比丘尼 (Bhikkhunupassayasikkhāpada)”3.1 缘起与学处制定
Section titled “3.1 缘起与学处制定”那时,世尊住在释迦国的迦毗罗卫城尼拘律园。当时,六群比丘前往比丘尼的住处,教诫六群比丘尼。[158]
其他比丘尼对六群比丘尼说:“姐妹们,我们该去听教诫了。”
六群比丘尼回答:“姐妹们,我们正准备去呢,六群尊者们已经到这里来教诫我们了。”
其他比丘尼们因此批评非议:“六群比丘怎么能到比丘尼的住处去教诫呢?”她们将此事告知了比丘们。比丘中少欲知足者也批评道:“六群比丘怎么能这样做?”他们将此事报告给世尊。世尊质问后,呵责六群比丘:“无知的人啊!你们怎么能去比丘尼的住处教诫她们呢?这样做不能让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……”于是,世尊对比丘们说:“比丘们,你们应当诵持这条学处:
“任何比丘,如果前往比丘尼的住处教诫比丘尼,即犯单堕罪。”
就这样,世尊为比丘们制定了这条学处。
3.2 缘起续与修订
Section titled “3.2 缘起续与修订”当时,摩诃波阇波提·乔达弥病了。[159]
长老比丘们去看望她,问道:“乔达弥,您的身体还好吗?还能忍受吗?”
她回答:“尊者们,我身体不适,难以忍受。请为我说法吧。”
比丘们因有顾虑而说:“大姐,去比丘尼的住处为比丘尼说法是不合规矩的。”于是没有为她说法。
那时,世尊在早晨着衣持钵,亲自前往摩诃波阇波提·乔达弥的住处,在为他铺设的座位上坐下。世尊问道:“乔达弥,你身体还好吗?还能忍受吗?”
她回答:“世尊,以前长老比丘们会来为我说法,那时我感觉很安乐。但现在他们说‘世尊禁止了’,因心有顾虑而不再为我说法,我因此感到不安乐。”
于是,世尊亲自为摩诃波阇波提·乔达弥开示佛法,使她心生欢喜,然后从座位上起身离去。之后,世尊因为这个缘由,召集比丘们开示,并宣布:“比丘们,我准许你们前往比丘尼的住处,为生病的比丘尼进行教诫。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持此学处:
3.3 学处制定
Section titled “3.3 学处制定”“任何比丘,前往比丘尼住处教诫比丘尼,除非有特定因缘,否则即犯单堕罪。此处的特定因缘是指:比丘尼生病时。——这即是此处的特定因缘。”[160]
3.4 词语解释
Section titled “3.4 词语解释”“比丘尼住处”是指,比丘尼居住哪怕只有一个晚上的地方。[161]
“前往”是指,去到那个地方。
“教诫”是指,以八敬法教诫。在没有特定因缘的情况下这样做,犯单堕罪。
“生病”是指,比丘尼病重,无法前往听取教诫或参与僧团共住。
在明知对方是受具足戒的比丘尼的情况下,无因缘而前往其住处教诫,犯单堕罪。对此有疑惑……或误认为对方未受具足戒……而前往教诫,皆犯单堕罪。[162]
以其他法教诫,犯轻违罪。教诫只在一部僧中受具足戒者,犯轻违罪。对未受具足戒者误认为已受……犯轻违罪。对未受具足戒者有疑惑……犯轻违罪。对未受具足戒者明知其未受,不犯。
3.5 无犯情况
Section titled “3.5 无犯情况”有特定因缘时(即比丘尼生病);给予读诵内容、回答提问……(同前条)……精神错乱者、初犯者不犯。[163]
4 单堕二十四:毁谤长老 (Āmis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4 单堕二十四:毁谤长老 (Āmisasikkhāpada)”4.1 缘起与学处制定
Section titled “4.1 缘起与学处制定”那时,世尊住在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。当时,长老比丘们教诫比丘尼,会得到衣物、食物、卧具、药品等供养。[164]
六群比丘便到处说:“长老比丘们教诫比丘尼,并不是出于对法的恭敬,他们是为了物质利益才这样做的。”
比丘中少欲知足者听后……批评非议:“六群比丘怎么能这样说呢?”他们将此事报告给世尊。世尊质问后,呵责六群比丘:“无知的人啊!你们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!这样做不能让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……”于是,世尊对比丘们说:“比丘们,你们应当诵持这条学处:
“任何比丘,如果这样说:‘长老比丘们是为了利养而教诫比丘尼’,即犯单堕罪。”[165]
4.2 词语解释
Section titled “4.2 词语解释”“为利养”是指,为了衣物、食物、卧具、药品、供养、恭敬、尊重、赞叹、礼拜等原因。[166]
“如果这样说”是指,对比丘僧团正式选任的、已受具足戒的教诫师,怀着贬低、毁谤、令其难堪的意图,而说出“他是为了衣物……为了恭敬才教诫”这样的话,即犯单堕罪。
对于如法选出的教诫师,明知其如法而毁谤,犯单堕罪。有疑惑而毁谤,犯单堕罪。误认为不如法而毁谤,犯单堕罪。[167]
对于虽已受具足戒但未经僧团选任的教诫师,进行同样的毁谤,犯轻违罪。对于未受具足戒的教诫师(无论是否被委派)进行毁谤,犯轻违罪。对于通过非法程序选出的教诫师,无论作何想法而毁谤,皆犯轻违罪。
4.3 无犯情况
Section titled “4.3 无犯情况”如果对方确实是出于对衣物……恭敬等利养的动机而进行教诫,如实说明情况者不犯。精神错乱者、初犯者不犯。[168]
5 单堕二十五:送非亲衣 (Cīvaradān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5 单堕二十五:送非亲衣 (Cīvaradānasikkhāpada)”5.1 缘起与学处制定
Section titled “5.1 缘起与学处制定”那时,世尊住在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。当时,有一位比丘常在舍卫城的某条街道托钵,也有一位比丘尼常在那条街托钵。[169]
那位比丘对她说:“姐妹,到某某地方去,那里有供食。”
那位比丘尼也对他说:“尊者,请到某某地方去,那里有供食。”两人因频繁见面而变得熟络。
当时,僧团正在分配衣物。那位比丘尼听完教诫后,来到那位比丘的住处,礼敬后站在一旁。比丘问她:“姐妹,这是我分到的衣物,你用得上吗?”
她回答:“是的,尊者,我的衣服很破旧了。”
于是,那位比丘就把自己的衣物给了她,而他自己也因此衣物短缺。其他比丘对他说:“贤友,你现在该做新衣服了。”他便将事情的原委告诉了大家。比丘中少欲知足者……批评非议:“比丘怎么能把衣物送给比丘尼呢?”他们将此事报告给世尊。
世尊问道:“比丘,你真的把衣物给了比丘尼吗?”
“是真的,世尊。”
“她是你的亲属还是非亲属?”
“非亲属,世尊。”
世尊呵责道:“无知的人啊!一个非亲属的男人,对于一个非亲属的女人,是分不清什么是合宜、什么是不合宜,什么是清净、什么是不清净的。你怎么能把衣物给一个非亲属的比丘尼呢!这样做不能让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……”于是,世尊对比丘们说:“比丘们,你们应当诵持这条学处:
“任何比丘,将衣物给予非亲属的比丘尼,即犯单堕罪。”
5.2 缘起续与修订
Section titled “5.2 缘起续与修订”此戒制定后,比丘们因心有顾虑,连与比丘尼交换衣物也不敢了。比丘尼们便抱怨:“尊者们怎么连交换衣物都不同意了呢?”比丘们听到了她们的抱怨,便将此事报告世尊。[170]
于是,世尊召集比丘开示说:“比丘们,我准许与五种人进行物品交换:比丘、比丘尼、式叉摩那、沙弥、沙弥尼。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持此学处:
5.3 学处制定
Section titled “5.3 学处制定”“任何比丘,将衣物给予非亲属的比丘尼,除非是交换,否则即犯单堕罪。”[171]
5.4 词语解释
Section titled “5.4 词语解释”“非亲属”是指,从母系或父系上溯七代祖先,没有关联的人。[172]
“衣物”是指,六种衣物中的任何一种,其价值至少达到可以作“净施”的最低标准。
“除非是交换”是指,除去交换的情况。若非交换而给予,犯单堕罪。
明知对方是非亲属而给予衣物(非交换),犯单堕罪。有疑惑……或误认为对方是亲属而给予,皆犯单堕罪。[173]
给予只在一部僧中受具足戒者衣物(非交换),犯轻违罪。对亲属误认为非亲属而给予,犯轻违罪。对亲属有疑惑……犯轻违罪。对亲属明知是亲属而给予,不犯。
5.5 无犯情况
Section titled “5.5 无犯情况”给予亲属;进行交换(无论物品价值是否对等);比丘尼因信任而取走;暂时借用;给予衣物以外的其他资具;给予式叉摩那或沙弥尼。精神错乱者、初犯者不犯。[174]
6 单堕二十六:缝非亲衣 (Cīvarasibban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6 单堕二十六:缝非亲衣 (Cīvarasibbanasikkhāpada)”6.1 缘起与学处制定
Section titled “6.1 缘起与学处制定”那时,世尊住在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。当时,尊者优陀夷正在缝制衣物。一位比丘尼来到他那里说:“尊者,请您慈悲为我缝制一件衣物吧。”[175]
尊者优陀夷为她缝制好衣物后,将其染成鲜艳的红色,做工精良,并在衣物中央绘制了一幅男女交合的图案,然后折叠起来放好。
那位比丘尼来问:“尊者,我的衣物在哪里?”
优陀夷说:“姐妹,拿着这件衣服,按照它折叠的样子拿回去收好。等比丘尼僧团来听教诫时,你就穿着它,走在僧团的最后面。”
于是,那位比丘尼照做了。当她穿着这件衣服走在比丘尼队伍后面时,人们看到了便讥讽非议:“这些比丘尼真是放荡、无耻!竟然在衣服上画这种淫秽的图案!”
比丘尼们问:“这是谁做的?”
有人答:“是尊者优陀夷做的。”
她们说:“即使是那些放荡无耻的人也做不出这种事,何况是尊者优陀夷呢?”
比丘尼们将此事告知了比丘们。比丘中少欲知足者……批评非议:“尊者优陀夷怎么能为比丘尼缝制衣物呢?”他们将此事报告给世尊。
世尊质问优陀夷:“优陀夷,你真的为比丘尼缝衣吗?”
“是真的,世尊。”
“她是你的亲属还是非亲属?”
“非亲属,世尊。”
世尊呵责道:“无知的人啊!一个非亲属的男人,对于一个非亲属的女人,是分不清什么是合宜、什么是不合宜,什么是端庄、什么是不端庄的。你怎么能为非亲属的比丘尼缝制衣物呢!这样做不能让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……”于是,世尊对比丘们说:“比丘们,你们应当诵持这条学处:
“任何比丘,为非亲属的比丘尼缝制衣物,或让别人为她缝制,即犯单堕罪。”[176]
6.2 词语解释
Section titled “6.2 词语解释”“非亲属”是指,从母系或父系上溯七代祖先,没有关联的人。[177]
“衣物”是指,六种衣物中的任何一种。
“缝制”是指,自己动手缝,每下一针,都构成一次违犯,累计成单堕罪。
“让别人缝制”是指,指使他人缝制,犯单堕罪。即使只下令一次,但对方缝了很多,也只算一次单堕罪。
明知对方是非亲属而为她缝衣或让他人缝,犯单堕罪。有疑惑……或误认为对方是亲属而为她缝制,皆犯单堕罪。[178]
为只在一部僧中受具足戒者缝衣或让他人缝,犯轻违罪。对亲属误认为非亲属……犯轻违罪。对亲属有疑惑……犯轻违罪。对亲属明知是亲属而为她缝制,不犯。
6.3 无犯情况
Section titled “6.3 无犯情况”为亲属缝制;缝制或让他人缝制衣物以外的其他资具;为式叉摩那或沙弥尼缝制。精神错乱者、初犯者不犯。[179]
7 单堕二十七:约定同行 (Saṃvidhān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7 单堕二十七:约定同行 (Saṃvidhānasikkhāpada)”7.1 缘起与学处制定
Section titled “7.1 缘起与学处制定”那时,世尊住在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。当时,六群比丘与比丘尼约定一同远行。人们看到了便讥讽非议:“就像我们带着妻子出门一样,这些沙门释子也和比丘尼们约好了一起出游。”[180]
比丘们听到这些非议后……报告给世尊。世尊质问并呵责六群比丘:“无知的人啊!你们怎么能和比丘尼约定一同远行呢!这样做不能让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……”于是,世尊对比丘们说:“比丘们,你们应当诵持这条学处:
“任何比丘,与比丘尼约定一同远行,即使只是从一个村庄到另一个村庄,也犯单堕罪。”
7.2 缘起续与修订
Section titled “7.2 缘起续与修订”当时,有许多比丘和比丘尼要从沙祇城前往舍卫城。比丘尼们对他们说:“我们想和尊者们一起走。”
比丘们回答:“姐妹们,不可以和比丘尼约定同行。你们先走,或者我们先走。”
比丘尼们说:“尊者们是僧团的领导者,请尊者们先行吧。”[181]
结果,跟在后面的比丘尼们在途中遇到了盗贼,被抢劫和侵犯。她们到达舍卫城后,将此事告知了其他比丘尼,消息最终传到了世尊那里。
于是,世尊召集比丘开示说:“比丘们,如果道路需要结伴而行,并且公认有危险、有恐怖之处,我准许你们与比丘尼约定一同远行。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持此学处:
7.3 学处制定
Section titled “7.3 学处制定”“任何比丘,与比丘尼约定一同远行,即使只是从一个村庄到另一个村庄,除非有特定因缘,否则即犯单堕罪。此处的特定因缘是指:需要结伴而行的道路,公认有危险、有恐怖之处。——这即是此处的特定因缘。”[182]
7.4 词语解释
Section titled “7.4 词语解释”“约定”是指,说“姐妹,我们走吧”或“尊者,我们走吧”,或约定今天、昨天、明天一起走。这样的约定行为,犯轻违罪。[183]
“即使只是从一个村庄到另一个村庄”是指,在有村庄的地方,每经过一个村庄间的距离,就犯一次单堕罪。在没有村庄的旷野,每走半由旬,就犯一次单堕罪。
“需要结伴而行的道路”是指,不结伴就无法通行的路。
“有危险”是指,在路上能看到盗贼出没、饮食、站立、坐卧的痕迹。
“有恐怖”是指,在路上看到有人被盗贼杀害、抢劫或殴打。
(比丘与比丘尼一同)走过危险路段后,到达安全地带时,应让她们自行离开,说:“姐妹们,你们可以自己走了。”
在有约定的情况下,明知有约定而同行(无特定因缘),犯单堕罪。有疑惑……或误认为没有约定而同行,皆犯单堕罪。[184]
若比丘约定而比丘尼没有约定,犯轻违罪。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,误认为有约定,犯轻违罪。有疑惑……犯轻违罪。明知没有约定,不犯。
7.5 无犯情况
Section titled “7.5 无犯情况”有特定因缘;没有约定而同行;比丘尼约定而比丘没有约定;违反约定而行;遇到意外事故时。精神错乱者、初犯者不犯。[185]
8 单堕二十八:同船渡河 (Nāvābhiruhan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8 单堕二十八:同船渡河 (Nāvābhiruhanasikkhāpada)”8.1 缘起与学处制定
Section titled “8.1 缘起与学处制定”那时,世尊住在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。当时,六群比丘与比丘尼约定同乘一艘船。人们看到了便讥讽非议:“就像我们带着妻子在船上游玩一样,这些沙门释子也和比丘尼们约好了在船上游玩。”[186]
比丘们听到这些非议后……报告给世尊。世尊质问并呵责六群比丘:“无知的人啊!你们怎么能和比丘尼约定同乘一船呢!这样做不能让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……”于是,世尊对比丘们说:“比丘们,你们应当诵持这条学处:
“任何比丘,与比丘尼约定同乘一艘船,无论是逆流而上还是顺流而下,即犯单堕罪。”
8.2 缘起续与修订
Section titled “8.2 缘起续与修订”当时,有许多比丘和比丘尼要从沙祇城前往舍卫城,途中需要渡河。比丘尼们说:“我们想和尊者们一起渡河。”
比丘们回答:“姐妹们,不可以和比丘尼约定同船。你们先渡,或者我们先渡。”
比丘尼们说:“尊者们是僧团的领导者,请尊者们先渡吧。”[187]
结果,后渡河的比丘尼们遇到了盗贼,被抢劫和侵犯。此事最终传到了世尊那里。
于是,世尊召集比丘开示说:“比丘们,如果是为了横渡到对岸,我准许你们与比丘尼约定同乘一艘船。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持此学处:
8.3 学处制定
Section titled “8.3 学处制定”“任何比丘,与比丘尼约定同乘一艘船,无论是逆流而上还是顺流而下,除非是为了横渡,否则即犯单堕罪。”[188]
8.4 词语解释
Section titled “8.4 词语解释”“约定”的行为本身,犯轻违罪。比丘尼先上船,比丘后上,犯单堕罪。比丘先上船,比丘尼后上,犯单堕罪。两人同时上船,犯单堕罪。[189]
“逆流而上”是指,向河流的上游行驶。
“顺流而下”是指,向河流的下游行驶。
“除非是为了横渡”是指,横渡到对岸的情况除外。
在有约定的情况下,明知有约定而同船(非横渡),犯单堕罪。有疑惑……或误认为没有约定而同船,皆犯单堕罪。[190]
若比丘约定而比丘尼没有约定,犯轻违罪。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,误认为有约定,犯轻违罪。有疑惑……犯轻违罪。明知没有约定,不犯。
8.5 无犯情况
Section titled “8.5 无犯情况”为了横渡;没有约定而同船;比丘尼约定而比丘没有约定;违反约定而同船;遇到意外事故时。精神错乱者、初犯者不犯。[191]
9 单堕二十九:怂恿供食 (Paripācit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9 单堕二十九:怂恿供食 (Paripācitasikkhāpada)”9.1 缘起与学处制定
Section titled “9.1 缘起与学处制定”那时,世尊住在王舍城的竹林精舍。当时,偷兰难陀比丘尼是某户人家的常客,那户人家经常供养她食物。有一天,这户居士邀请了长老比丘们应供。[192]
偷兰难陀比丘尼在早晨来到这户人家,问道:“居士,今天为什么准备这么多丰盛的食物啊?”
居士回答:“尊者,我邀请了长老们。”
她问:“是哪些长老呢?”
居士回答:“尊者舍利弗、尊者大目犍连、尊者大迦旃延、尊者大拘絺罗、尊者摩诃劫宾那、尊者摩诃周那、尊者阿那律、尊者离婆多、尊者优波离、尊者阿难和尊者罗睺罗。”
偷兰难陀说:“居士,你怎么放着‘大龙’不请,而去请这些‘小角色’呢?”
居士问:“尊者,谁是‘大龙’呢?”
她说:“尊者提婆达多、尊者拘迦利、尊者迦吒摩罗迦帝须、尊者骞荼提婆子、尊者三木达达多。”
正当她这样说时,长老比丘们到了。居士(讽刺地)说:“尊者们,我今天确实是请到‘大龙’了。”然后对偷兰难陀说:“尊者,刚才您还说他们是‘小角色’,现在又成‘大龙’了!”居士将她赶出家门,并断绝了对她的日常供养。
比丘中少欲知足者……批评非议:“提婆达多怎么能明知是比丘尼怂恿供食而来的食物而去食用呢?”他们将此事报告给世尊。
世尊质问提婆达多:“提婆达多,你真的明知是比丘尼怂恿供食而来的食物而去食用吗?”
“是真的,世尊。”
世尊呵责道:“无知的人啊!你怎么能这样做呢!……这样做不能让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……”于是,世尊对比丘们说:“比丘们,你们应当诵持这条学处:
“任何比丘,明知是比丘尼怂恿供食而得的食物,却去食用,即犯单堕罪。”
9.2 缘起续与修订
Section titled “9.2 缘起续与修订”此戒制定后,有一位从王舍城出家的比丘回到自己的亲属家。家人见到他许久未归,非常高兴,便恭敬地为他准备了饭食。而常去他家的那位比丘尼对家人说:“贤友们,请供养这位尊者食物吧。”[193]
那位比丘因为顾虑“世尊禁止食用比丘尼怂恿供食而来的食物”,而不敢接受供养。他因此错过了托钵时间,没有得到食物。回到寺院后,他将此事告知了其他比丘,比丘们又报告给世尊。
于是,世尊召集比丘开示说:“比丘们,如果在家信众原本就已经准备好了食物,我准许你们食用经比丘尼顺便推荐而得的食物。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持此学处:
9.3 学处制定
Section titled “9.3 学处制定”“任何比丘,明知是比丘尼怂恿供食而得的食物,却去食用,除非是在家信众事先已有准备,否则即犯单堕罪。”[194]
9.4 词语解释
Section titled “9.4 词语解释”“明知”是指,自己知道,或别人告知,或当事比丘尼亲口告知。[195]
“怂恿供食”是指,在家信众原本没有意愿供养或制作,经比丘尼称赞某位比丘是“善于说法者”、“多闻者”、“经师”、“律师”、“论师”,并劝说“请供养他”、“请为他制作食物”。
“食物”是指,五种食物(饭、面、干粮、鱼、肉)中的任何一种。
“在家信众事先已有准备”是指,供养者是比丘的亲属,或已被邀请,或食物是常规准备好的。
在“非事先准备”的情况下,以“我要去吃”的心态去接受食物,犯轻违罪。每吃一口,都犯单堕罪。
明知是怂恿供食而来的食物而食用(非事先准备),犯单堕罪。有疑惑而食,犯轻违罪。误认为非怂恿供食而食,不犯。[196]
食用由只在一部僧中受戒者怂恿供食而来的食物,犯轻违罪。
9.5 无犯情况
Section titled “9.5 无犯情况”在家信众事先已有准备;由式叉摩那或沙弥尼劝说;食用五种食物以外的东西。精神错乱者、初犯者不犯。[197]
10 单堕三十:与尼共坐 (Rahonisajj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10 单堕三十:与尼共坐 (Rahonisajjasikkhāpada)”10.1 缘起与学处制定
Section titled “10.1 缘起与学处制定”那时,世尊住在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。当时,尊者优陀夷的前妻已出家为比丘尼。她经常来找尊者优陀夷,尊者优陀夷也经常去她那里。有一次,尊者优陀夷与这位比丘尼两人单独在一个隐蔽处与尼共坐。[198]
比丘中少欲知足者……批评非议:“尊者优陀夷怎么能与比丘尼单独在隐蔽处与尼共坐呢?”他们将此事报告给世尊。
世尊质问优陀夷:“优陀夷,你真的和比丘尼单独在隐蔽处与尼共坐吗?”
“是真的,世尊。”
世尊呵责道:“无知的人啊!你怎么能这样做呢!……这样做不能让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……”于是,世尊对比丘们说:“比丘们,你们应当诵持这条学处:
“任何比丘,与比丘尼两人单独在隐蔽处与尼共坐,即犯单堕罪。”[199]
10.2 词语解释
Section titled “10.2 词语解释”“两人单独”是指,只有一个比丘和一个比丘尼。[200]
“隐蔽处”分为“视觉上的隐蔽处”和“听觉上的隐蔽处”。“视觉上的隐蔽处”是指,在那个位置,别人即使眨眼、扬眉、抬头也无法看到他们。“听觉上的隐蔽处”是指,听不到正常的谈话声。
“与尼共坐”是指,比丘尼坐着时,比丘在她旁边或坐或卧,犯单堕罪。比丘坐着时,比丘尼在他旁边或坐或卧,犯单堕罪。两人都坐着或都躺着,犯单堕罪。
在隐蔽处,明知是隐蔽处而与尼共坐,犯单堕罪。有疑惑……或误认为非隐蔽处而与尼共坐,皆犯单堕罪。[201]
在非隐蔽处,误认为是隐蔽处而与尼共坐,犯轻违罪。有疑惑……犯轻违罪。明知非隐蔽处,不犯。
10.3 无犯情况
Section titled “10.3 无犯情况”有任何一位有理解能力的第三者在场;站着而不坐;虽然独处但有进入隐蔽处的意图(尚未坐下);无意中坐下;精神错乱者、初犯者不犯。[202]
AI 法义精髓: 教诫品总结 本品的十条戒律,从教诫资格到日常交往的细微之处,为比丘与比丘尼的互动设立了清晰而审慎的界限。其核心精神并非制造隔阂,而是“防护”,即守护根门,防止烦恼的生起,并维护僧团在社会中的清净形象。这些戒律的修订过程(如为病重的乔达弥开缘、为行路危险的比丘尼开缘)充分显示了佛陀戒律的慈悲与智慧——既有原则性的坚定,又不乏因应现实情况的灵活性。对现代修行者而言,学习此品有助于理解持戒的深刻内涵:持戒不仅是个人解脱的基石,也是维系僧团和合、令正法久住的关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