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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V 11 诤事分别 (Adhikaraṇabheda)

AI 导读 本篇内容以纲要和问答形式,对僧团内部处理各种争端和事务的“法律程序”进行了深入、细致的分类与解说。经文首先定义了四种核心的“诤事”(Adhikaraṇa)——即僧团需要处理的四类事务:

  1. 论诤 (Vivādādhikaraṇa): 关于教义、戒律理解的争论。
  2. 举罪诤 (Anuvādādhikaraṇa): 对某位比丘的品行或戒行提出的指控。
  3. 犯戒诤 (Āpattādhikaraṇa): 涉及比丘犯下具体戒条的事件。
  4. 事务诤 (Kiccādhikaraṇa): 指所有僧团必须执行的程序性事务,如授戒、布萨等。

接着,经文详细探讨了这些诤事的起因、根源、相互关系,以及处理不当而“重启”争端的各种情况。核心内容还包括对“七灭诤”——即平息争端的七种方法的分析,它们是僧团司法程序的基石。本篇是理解佛陀为僧团制定的、旨在维护和谐与清净的纪律框架的重要文献。

1 重启诤事的分析 (Ukkoṭanabhedādi)

Section titled “1 重启诤事的分析 (Ukkoṭanabhedādi)”

有四种诤事:论诤(Vivādādhikaraṇa)、举罪诤(Anuvādādhikaraṇa)、犯戒诤(Āpattādhikaraṇa)、事务诤(Kiccādhikaraṇa)。这就是四种诤事。[340]

这四种诤事有多少种“重启”(翻案)的可能性呢?这四种诤事有十种重启的可能:论诤有两种重启的可能,举罪诤有四种重启的可能,犯戒诤有三种重启的可能,事务诤有一种重启的可能。这就是四种诤事的十种重启可能性。

重启“论诤”时,会废止几种灭诤法?重启“举罪诤”时,会废止几种灭诤法?重启“犯戒诤”…?重启“事务诤”…?

重启“论诤”时,会废止两种灭诤法。重启“举罪诤”时,会废止四种灭诤法。重启“犯戒诤”时,会废止三种灭诤法。重启“事务诤”时,会废止一种灭诤法。

有多少种重启的方式?通过多少种行为会产生重启?具备哪些特质的人会重启诤事?哪几类人因重启诤事而构成犯戒?[341]

有十二种重启的方式,通过十种行为会产生重启,具备四种特质的人会重启诤事,有四类人因重启诤事而构成犯戒。

是哪十二种重启的方式呢?

  1. 僧务决议(羯磨)未完成。
  2. 僧务决议执行得不好。
  3. 僧务决议应重新执行。
  4. 判决未完成。
  5. 判决执行得不好。
  6. 应重新判决。
  7. 裁决未完成。
  8. 裁决执行得不好。
  9. 应重新裁决。
  10. 诤事未平息。
  11. 诤事平息得不好。
  12. 诤事应重新平息。

这就是十二种重启的方式。

是通过哪十种行为会产生重启呢?

  1. 重启在当地发生的诤事。
  2. 重启在当地已平息的诤事。
  3. 在路途中重启诤事。
  4. 重启在路途中已平息的诤事。
  5. 到达目的地后重启诤事。
  6. 重启在目的地已平息的诤事。
  7. 重启“忆念毗尼”的程序。
  8. 重启“不痴毗尼”的程序。
  9. 重启“觅罪毗尼”的程序。
  10. 重启“如草覆地毗尼”的程序。

通过这十种行为会产生重启。

是具备哪四种特质的人会重启诤事呢?

  1. 因贪欲而走上邪道,他会重启诤事。
  2. 因嗔恨而走上邪道,他会重启诤事。
  3. 因愚痴而走上邪道,他会重启诤事。
  4. 因恐惧而走上邪道,他会重启诤事。

具备这四种特质的人会重启诤事。

是哪四类人因重启诤事而构成犯戒呢?

  1. 当天受具足戒的人(在第二天)重启诤事,犯下单堕罪。
  2. 外来的客比丘重启诤事,犯下单堕罪。
  3. 执行僧务决议者重启诤事,犯下单堕罪。
  4. 授权他人代表自己(与欲)后又重启诤事,犯下单堕罪。

这四类人因重启诤事而构成犯戒。

2 诤事的缘起 (Adhikaraṇanidānādi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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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诤的因缘是什么?它的生起因是什么?它的种类是什么?它的起源是什么?它的构成是什么?它的发生是什么?举罪诤的因缘…?犯戒诤的因缘…?事务诤的因缘…发生是什么?[342]

论诤以“论”为因缘,以“论”为生起因,以“论”为种类,以“论”为起源,以“论”为构成,以“论”为发生。举罪诤以“举罪”为因缘…以“举罪”为发生。犯戒诤以“犯戒”为因缘…以“犯戒”为发生。事务诤以“事务”为因缘…以“事务”为发生。

论诤的因缘是什么?它的生起因…发生是什么?举罪诤…犯戒诤…事务诤的因缘是什么?…发生是什么?

论诤以“因”为因缘,以“因”为生起因,以“因”为种类,以“因”为起源,以“因”为构成,以“因”为发生。举罪诤…犯戒诤…事务诤以“因”为因缘…以“因”为发生。

论诤的因缘是什么?它的生起因…发生是什么?举罪诤…犯戒诤…事务诤的因缘是什么?…发生是什么?

论诤以“缘”为因缘,以“缘”为生起因,以“缘”为种类,以“缘”为起源,以“缘”为构成,以“缘”为发生。举罪诤…犯戒诤…事务诤以“缘”为因缘…以“缘”为发生。

3 诤事的根源与生起 (Adhikaraṇamūlādi)

Section titled “3 诤事的根源与生起 (Adhikaraṇamūlādi)”

四种诤事有多少“根”,多少“生起因”呢?四种诤事有三十三“根”,三十三“生起因”。[343]

四种诤事的三十三“根”是哪些呢?

  • 论诤有十二根。
  • 举罪诤有十四根。
  • 犯戒诤有六根。
  • 事务诤有一根,即僧伽。

这就是四种诤事的三十三“根”。

四种诤事的三十三“生起因”是哪些呢?

  • 论诤由十八种导致僧团分裂的事件而生起。
  • 举罪诤由四种过患(戒、行仪、见、命)而生起。
  • 犯戒诤由七种罪聚而生起。
  • 事务诤由四种僧务决议(羯磨)而生起。

这就是四种诤事的三十三“生起因”。

4 由诤事引发的犯戒 (Adhikaraṇapaccayāpatti)

Section titled “4 由诤事引发的犯戒 (Adhikaraṇapaccayāpatti)”

论诤本身是犯戒还是不犯戒呢?论诤本身不是犯戒。但是,能否因为论诤为缘而导致犯戒呢?是的,可以因为论诤为缘而导致犯戒。以论诤为缘,会犯下几种戒呢?以论诤为缘,会犯下两种戒:毁訾受具足戒者,犯下单堕罪;毁訾未受具足戒者,犯下轻违罪。这就是以论诤为缘而犯下的两种戒。[344]

这些罪属于四种过患中的哪几种?属于四种诤事中的哪一种?包含于七种罪聚中的哪几聚?由六种犯戒根源中的哪几种生起?应通过哪种诤事、在什么场合、用哪几种灭诤法来平息?

这些罪属于四种过患中的一种:行仪过患 (Ācāravipatti)。属于四种诤事中的“犯戒诤”。包含于七种罪聚中的两种:可能是单堕罪聚,也可能是轻违罪聚。由六种犯戒根源中的三种生起。应通过“事务诤”这一种诤事来处理;可在三种场合——僧团中、几位比丘中、或个人面前——进行;通过三种灭诤法来平息:可能是“现前毗尼”与“自言毗尼”,也可能是“现前毗尼”与“如草覆地毗尼”。

举罪诤本身是犯戒还是不犯戒呢?举罪诤本身不是犯戒。但是,能否因为举罪诤为缘而导致犯戒呢?是的…(同上)…以举罪诤为缘,会犯下三种戒:用毫无根据的弃罪指控比丘,犯下僧残罪;用毫无根据的僧残罪指控,犯下单堕罪;用毫无根据的行仪过患来指控,犯下轻违罪。这就是以举罪诤为缘而犯下的三种戒。[345]

这些罪属于…(同上)…用哪几种灭诤法来平息?

这些罪属于四种过患中的两种:可能是戒过患 (Sīlavipatti),也可能是行仪过患。属于四种诤事中的“犯戒诤”。包含于七种罪聚中的三种:可能是僧残罪聚,可能是单堕罪聚,也可能是轻违罪聚。由六种犯戒根源中的三种生起。其中,较重的罪(僧残罪)应通过“事务诤”这一种诤事来处理;只能在一种场合——僧团中——进行;通过两种灭诤法来平息——“现前毗尼”与“自言毗尼”。而较轻的罪,应通过“事务诤”这一种诤事来处理;可在三种场合——僧团中、几位比丘中、或个人面前——进行;通过三种灭诤法来平息:可能是“现前毗尼”与“自言毗尼”,也可能是“现前毗尼”与“如草覆地毗尼”。

犯戒诤本身是犯戒还是不犯戒呢?犯戒诤本身就是犯戒。但是,能否因为犯戒诤为缘而导致(其他)犯戒呢?是的…(同上)…以犯戒诤为缘,会犯下四种戒:比丘尼明知他人犯了弃罪而故意隐瞒,自己也犯下弃罪;在不确定的情况下隐瞒,犯下重过罪;比丘隐瞒他人的僧残罪,犯下单堕罪;隐瞒行仪过患,犯下轻违罪。这就是以犯戒诤为缘而犯下的四种戒。[346]

这些罪属于…(同上)…用哪几种灭诤法来平息?

这些罪属于四种过患中的两种:可能是戒过患,也可能是行仪过患。属于四种诤事中的“犯戒诤”。包含于七种罪聚中的四种:可能是弃罪聚,可能是重过罪聚,可能是单堕罪聚,也可能是轻违罪聚。由六种犯戒根源中的一种生起——即由身、语、意共同生起。其中,不可挽回的罪(弃罪),无法通过任何诤事、在任何场合、用任何灭诤法来平息。而较轻的罪,应通过“事务诤”…(处理方式同 4.2 中较轻的罪)。

事务诤本身是犯戒还是不犯戒呢?事务诤本身不是犯戒。但是,能否因为事务诤为缘而导致犯戒呢?是的…(同上)…以事务诤为缘,会犯下五种戒:随顺被罢黜比丘尼的比丘尼,经过僧团三次劝谏仍不放弃,在作白时犯下轻违罪;在前两次羯磨宣告时犯下重过罪;羯磨宣告完成时,犯下弃罪。同党破僧的比丘们,经过僧团三次劝谏仍不放弃,犯下僧残罪。坚持恶见的比丘,经过僧团三次劝谏仍不放弃,犯下单堕罪。这就是以事务诤为缘而犯下的五种戒。[347]

这些罪属于…(同上)…用哪几种灭诤法来平息?

这些罪属于四种过患中的两种:可能是戒过患,也可能是行仪过患。属于四种诤事中的“犯戒诤”。包含于七种罪聚中的五种:可能是弃罪聚、僧残罪聚、重过罪聚、单堕罪聚或轻违罪聚。由六种犯戒根源中的一种生起——即由身、语、意共同生起。其中,不可挽回的罪,无法通过任何诤事、在任何场合、用任何灭诤法来平息。其中,较重的罪(僧残罪),应通过“事务诤”…(处理方式同 4.2 中较重的罪)。而较轻的罪,应通过“事务诤”…(处理方式同 4.2 中较轻的罪)。

5 诤事之间的相互关联 (Adhikaraṇādhippāya)

Section titled “5 诤事之间的相互关联 (Adhikaraṇādhippāya)”

一个论诤,它本身并不是举罪诤、犯戒诤或事务诤。但是,以论诤为缘,可能会生起举罪诤、犯戒诤和事务诤。这是怎样的呢?例如,当比丘们争论“这是法”或“这不是法”,“这是重罪”或“这不是重罪”时,由此产生的争吵、冲突、对抗、辩论、各执一词、言语相悖、互相指责、制造不和,这被称为“论诤”。在论诤中,僧团发生了争论,这是“论诤”。争论时互相指责,这是“举罪诤”。指责时(可能因诽谤而)犯戒,这是“犯戒诤”。僧团为处理此犯戒而执行僧务决议,这是“事务诤”。像这样,以论诤为缘,会生起举罪诤、犯戒诤和事务诤。[348]

一个举罪诤,它本身并不是犯戒诤、事务诤或论诤。但是,以举罪诤为缘,可能会生起犯戒诤、事务诤和论诤。这是怎样的呢?例如,当比丘们因戒过患、行仪过患、见过患或活命过患而指控另一位比丘时,这种指责、议论、数落、批评、攻击、助长声势的行为,被称为“举罪诤”。在举罪诤中,僧团发生争论,这是“论诤”。争论时互相指责,这是“举罪诤”。指责时犯戒,这是“犯戒诤”。僧团为此犯戒而执行僧务决议,这是“事务诤”。像这样,以举罪诤为缘,会生起犯戒诤、事务诤和论诤。

一个犯戒诤,它本身并不是事务诤、论诤或举罪诤。但是,以犯戒诤为缘,可能会生起事务诤、论诤和举罪诤。这是怎样的呢?例如,五种罪聚或七种罪聚的任何一种,都称为“犯戒诤”。在犯戒诤中,僧团发生争论,这是“论诤”。争论时互相指责,这是“举罪诤”。指责时犯戒,这是“犯戒诤”。僧团为此犯戒而执行僧务决议,这是“事务诤”。像这样,以犯戒诤为缘,会生起事务诤、论诤和举罪诤。

一个事务诤,它本身并不是论诤、举罪诤或犯戒诤。但是,以事务诤为缘,可能会生起论诤、举罪诤和犯戒诤。这是怎样的呢?例如,僧团需要处理的事务和应履行的职责,如告知羯磨、单白羯磨、白二羯磨、白四羯磨,这被称为“事务诤”。在事务诤中,僧团发生争论,这是“论诤”。争论时互相指责,这是“举罪诤”。指责时犯戒,这是“犯戒诤”。僧团为此犯戒而执行僧务决议,这是“事务诤”。像这样,以事务诤为缘,会生起论诤、举罪诤和犯戒诤。

AI 解析: 七灭诤 (Satta Samathā) 这是平息和解决上述四种“诤事”的七种标准程序或方法,是僧团的“司法程序法”。

  1. 现前毗尼 (Sammukhāvinaya): 要求在僧团、法、律、当事人四者具足的情况下进行裁决,确保程序的合法性与公正性。
  2. 忆念毗尼 (Sativinaya): 用于为已证阿罗汉且具足正念的比丘洗刷被诬告的罪名。
  3. 不痴毗尼 (Amūḷhavinaya): 用于曾因心智失常而犯戒、后来恢复正常者的出罪程序。
  4. 自言毗尼 (Paṭiññātakaraṇa): 基于当事人主动承认其过失而进行的处理。
  5. 多语毗尼 (Yebhuyyasikā): 当僧团意见不一时,依多数人的如法意见进行裁决。
  6. 觅罪毗尼 (Tassapāpiyasikā): 针对行为恶劣、狡猾回避问题的比丘,僧团在核实其罪行后作出的制裁。
  7. 如草覆地毗尼 (Tiṇavatthāraka): 在双方比丘都有过失的争端中,为了僧团和合,通过特定的忏悔仪式,将除重罪和与在家人相关的罪之外的所有过失一并清除,如同用草覆盖污物。

6 提问:灭诤法之间的关系 (Pucchāvāra)

Section titled “6 提问:灭诤法之间的关系 (Pucchāvāra)”

在使用“忆念毗尼”的地方,是否也存在“现前毗尼”?在使用“现前毗尼”的地方,是否也存在“忆念毗尼”?[349]

在使用“不痴毗尼”的地方,是否也存在“现前毗尼”?在使用“现前毗尼”的地方,是否也存在“不痴毗尼”?

在使用“自言毗尼”的地方,是否也存在“现前毗尼”?在使用“现前毗尼”的地方,是否也存在“自言毗尼”?

在使用“多语毗尼”的地方,是否也存在“现前毗尼”?在使用“现前毗尼”的地方,是否也存在“多语毗尼”?

在使用“觅罪毗尼”的地方,是否也存在“现前毗尼”?在使用“现前毗尼”的地方,是否也存在“觅罪毗尼”?

在使用“如草覆地毗尼”的地方,是否也存在“现前毗尼”?在使用“现前毗尼”的地方,是否也存在“如草覆地毗尼”?

7 回答:灭诤法之间的关系 (Vissajjanāvāra)

Section titled “7 回答:灭诤法之间的关系 (Vissajjanāvāra)”

当某个诤事是通过“现前毗尼”和“忆念毗尼”共同平息时,那么,在使用“忆念毗尼”的地方就一定有“现前毗尼”,在使用“现前毗尼”的地方也一定有“忆念毗尼”;但在这种情况下,不存在“不痴毗尼”、“自言毗尼”、“多语毗尼”、“觅罪毗尼”和“如草覆地毗尼”。[350]

当某个诤事是通过“现前毗尼”和“不痴毗尼”…(同上逻辑)…

当某个诤事是通过“现前毗尼”和“自言毗尼”…(同上逻辑)…

当某个诤事是通过“现前毗尼”和“多语毗尼”…(同上逻辑)…

当某个诤事是通过“现前毗尼”和“觅罪毗尼”…(同上逻辑)…

当某个诤事是通过“现前毗尼”和“如草覆地毗尼”共同平息时,那么,在使用“如草覆地毗尼”的地方就一定有“现前毗尼”,在使用“现前毗尼”的地方也一定有“如草覆地毗尼”;但在这种情况下,不存在“忆念毗尼”、“不痴毗尼”、“自言毗尼”、“多语毗尼”和“觅罪毗尼”。

8 辨析:灭诤法是混合还是分离 (Saṃsaṭṭhavāra)

Section titled “8 辨析:灭诤法是混合还是分离 (Saṃsaṭṭhavāra)”

“现前毗尼”和“忆念毗尼”,这些法是混合在一起的,还是可以分离的呢?是否可以将这些法的不同之处加以区分和说明呢?[351]

“现前毗尼”和“不痴毗尼”…(同上)…“现前毗尼”和“自言毗尼”…“现前毗尼”和“多语毗尼”…“现前毗尼”和“觅罪毗尼”…“现前毗尼”和“如草覆地毗尼”,这些法是混合在一起的,还是可以分离的呢?是否可以将这些法的不同之处加以区分和说明呢?

“现前毗尼”和“忆念毗尼”,这些法是混合在一起的,而不是分离的;并且无法将这些法的不同之处加以区分和说明。

“现前毗尼”和“不痴毗尼”…(同上)…“现前毗尼”和“自言毗尼”…“现前毗尼”和“多语毗尼”…“现前毗尼”和“觅罪毗尼”…“现前毗尼”和“如草覆地毗尼”,这些法是混合在一起的,而不是分离的;并且无法将这些法的不同之处加以区分和说明。

AI 解析: 关于“诤事” (Adhikaraṇa) 与“灭诤法” (Samatha)

  • 诤事 (Adhikaraṇa): 这个词在律藏中特指需要僧团作为一个集体来处理的“事务”或“案件”。它涵盖了从理论辩论到具体犯罪行为,再到日常僧务的所有需要通过正式程序解决的问题。将它理解为僧团的“法律案件类别”有助于把握其核心含义。
  • 灭诤法 (Samatha): 这是指平息和解决上述“诤事”的七种标准程序或方法(即“七灭诤”)。它们构成了僧团的“司法程序法”,确保所有争端都能以公正、透明且符合法与律的方式得到解决。

9 七灭诤法的缘起、根源与生起 (Sattasamathanidāna)

Section titled “9 七灭诤法的缘起、根源与生起 (Sattasamathanidāna)”

“现前毗尼”的因缘是什么?它的生起因是什么?它的种类是什么?它的起源是什么?它的构成是什么?它的发生是什么?“忆念毗尼”的因缘…?“不痴毗尼”…?“自言毗尼”…?“多语毗尼”…?“觅罪毗尼”…?“如草覆地毗尼”的因缘…发生是什么?[352]

“现前毗尼”以“因缘”为因缘,以“因缘”为生起因,以“因缘”为种类,以“因缘”为起源,以“因缘”为构成,以“因缘”为发生。“忆念毗尼”…“不痴毗尼”…“自言毗尼”以“因缘”为因缘…以“因缘”为发生。“多语毗尼”…“觅罪毗尼”以“因缘”为因缘…以“因缘”为发生。“如草覆地毗尼”以“因缘”为因缘…以“因缘”为发生。

(此问答模式以“因”和“缘”分别重复两次,结构与 2. 诤事的缘起 相同,此处从略。)

七灭诤有多少“根”,多少“生起因”?七灭诤有二十六“根”,三十六“生起因”。[353]

是哪二十六“根”呢?

  • 现前毗尼有四根:僧团现前、法现前、律现前、人现前。
  • 忆念毗尼有四根。
  • 不痴毗尼有四根。
  • 自言毗尼有二根:即忏悔者和接受忏悔者。
  • 多语毗尼有四根。
  • 觅罪毗尼有四根。
  • 如草覆地毗尼有四根:僧团现前、法现前、律现前、人现前。 这就是七灭诤的二十六“根”。

是哪三十六“生起因”呢? “忆念毗尼”的僧务决议(羯磨)有:执行、实行、着手、进行、认可、容许(共六项)。“不痴毗尼”的羯磨…“自言毗尼”的羯磨…“多语毗尼”的羯磨…“觅罪毗尼”的羯磨…“如草覆地毗尼”的羯磨,也同样有:执行、实行、着手、进行、认可、容许。 这就是七灭诤的三十六“生起因”。

10 诤事与灭诤法的辨析 (Sattasamathanānatthādi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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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现前毗尼”和“忆念毗尼”,这些法是意义不同、表述也不同,还是意义相同、仅仅表述不同呢?[354]

“现前毗尼”和“不痴毗尼”…“现前毗尼”和“自言毗尼”…“现前毗尼”和“多语毗尼”…“现前毗尼”和“觅罪毗尼”…“现前毗尼”和“如草覆地毗尼”,这些法是意义不同、表述也不同,还是意义相同、仅仅表述不同呢?

“现前毗尼”和“忆念毗尼”,这些法意义不同,表述也不同。

“现前毗尼”和“不痴毗尼”…(同上)…“现前毗尼”和“自言毗尼”…“现前毗尼”和“多语毗尼”…“现前毗尼”和“觅罪毗尼”…“现前毗尼”和“如草覆地毗尼”,这些法意义不同,表述也不同。

是否存在既是“论诤”又是“论诤诤事”的情况?是否存在是“论诤”但不是“论诤诤事”的情况?是否存在是“诤事”但不是“论诤”的情况?是否存在既是“诤事”又是“论诤”的情况?是的,这四种情况都可能存在。[355]

  • 什么是既是“论诤”又是“论诤诤事”? 例如,比丘们争论“这是法”或“这不是法”…(如 5. 诤事之间的相互关联 中所述)…这种争吵、冲突…制造不和,这就是既是“论诤”又是“论诤诤事”。
  • 什么是“论诤”但不是“诤事”? 例如,母亲与儿子争论,儿子与母亲争论;父亲与儿子争论,儿子与父亲争论;兄弟之间争论;兄妹之间争论;朋友之间争论。这属于“论诤”,但不是僧团需要处理的“诤事”。
  • 什么是“诤事”但不是“论诤”? 举罪诤、犯戒诤、事务诤。这些是“诤事”,但其本身不是“论诤”。
  • 什么是既是“诤事”又是“论诤”? “论诤诤事”就是既是“诤事”又是“论诤”。

是否存在既是“举罪”又是“举罪诤事”的情况?…(同上四句分别)…是的,这四种情况都可能存在。[356]

  • 什么是既是“举罪”又是“举罪诤事”? 例如,比丘们因戒过患…(如 5. 诤事之间的相互关联 中所述)…指控另一位比丘。这种指责…助长声势的行为,就是既是“举罪”又是“举罪诤事”。
  • 什么是“举罪”但不是“诤事”? 例如,母亲批评儿子,儿子顶撞母亲…朋友之间互相指责。这属于“举罪”,但不是僧团需要处理的“诤事”。
  • 什么是“诤事”但不是“举罪”? 犯戒诤、事务诤、论诤。这些是“诤事”,但其本身不是“举罪”。
  • 什么是既是“诤事”又是“举罪”? “举罪诤事”就是既是“诤事”又是“举罪”。

是否存在既是“犯戒”又是“犯戒诤事”的情况?…(同上四句分别)…是的,这四种情况都可能存在。[357]

  • 什么是既是“犯戒”又是“犯戒诤事”? 五种罪聚和七种罪聚的任何一种,都既是“犯戒”,也是“犯戒诤事”。
  • 什么是“犯戒”(Āpatti)但不是“诤事”? 证得入流果(Sotāpatti)、进入禅定(Samāpatti)。这里的“āpatti”意为“达到、证得”,而不是犯戒,因此不是“诤事”。
  • 什么是“诤事”但不是“犯戒”? 事务诤、论诤、举罪诤。这些是“诤事”,但其本身不一定是“犯戒”。
  • 什么是既是“诤事”又是“犯戒”? “犯戒诤事”就是既是“诤事”又是“犯戒”。

是否存在既是“事务”又是“事务诤事”的情况?…(同上四句分别)…是的,这四种情况都可能存在。[358]

  • 什么是既是“事务”又是“事务诤事”? 僧团需要处理的事务和应履行的职责,如告知羯磨、单白羯磨、白二羯磨、白四羯磨。这既是“事务”,也是“事务诤事”。
  • 什么是“事务”但不是“诤事”? 作为阿阇梨的职责、作为戒师的职责、同戒师的职责、同阿阇梨的职责。这些是个人“事务”,但不是僧团需要处理的“诤事”。
  • 什么是“诤事”但不是“事务”? 论诤、举罪诤、犯戒诤。这些是“诤事”,但其本身不是“事务”。
  • 什么是既是“诤事”又是“事务”? “事务诤事”就是既是“诤事”又是“事务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