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签: 比丘尼戒
共有 16 篇经文包含标签 比丘尼戒:
- DV 2 比丘尼波罗提木叉 (Bhikkhunīpātimokkha)
《比丘尼波罗提木叉》是上座部佛教比丘尼僧团的核心戒律,包含了311条学处,于每半月布萨日诵出,旨在维护尼僧团的清净与和合。
- NV 2 僧残篇 (Saṅghādisesakaṇḍa)
本篇包含《比丘尼分别》中的十条僧残戒。这些是严重的过失,需要僧团进行正式的纪律处分和忏悔程序才能恢复清净。
- NV 3 舍堕篇 (Nissaggiyakaṇḍa)
这是佛陀为比丘尼制定的三十条舍堕波逸提学处。这些戒律主要涉及对比丘尼在衣、钵、资财等方面的规定,旨在防止贪心、不当获取和使用供养,以维持僧团的清净与和合。
- NV 4.1 食蒜品 (Lasuṇavagga)
本品包含比丘尼单堕学处的第一至第十条,涉及饮食、个人卫生、对治欲念、与比丘互动、乞食及环保等规定。
- NV 4.2 暗夜品 (Andhakāravagga)
本品包含比丘尼单堕戒第十一至二十条,主要规范了比丘尼与男性独处的行为、在俗家坐卧的礼仪,以及如何处理误解、纷争与个人情绪,旨在维护僧团的清净与威仪。
- NV 4.3 裸露品 (Naggavagga)
比丘尼单堕篇第三品,包含十条学处(二十一至三十),规范比丘尼沐浴衣物尺寸、保管穿着及迦絺那衣处理等准则。
- NV 4.4 共卧品 (Tuvaṭṭavagga)
比丘尼戒律单堕篇第四品,包含十条学处,主要涉及比丘尼的住宿、交往、看护、游行等行为规范,旨在维护僧团清净。
- NV 4.5 画室品 (Cittāgāravagga)
比丘尼单堕戒第四十一至五十条,涉及避免观赏娱乐场所、使用奢侈品、从事世俗劳动、学习外道技术等规范。
- NV 4.6 僧园品 (Ārāmavagga)
本品包含比丘尼单堕戒第五十一至六十条,主要规范比丘尼进入比丘僧园、与比丘和僧团的互动、安居自恣、以及接受供养等行为准则。
- NV 4.7 孕妇品 (Gabbhinīvagga)
本品包含比丘尼律中单堕的第61至70条学处,主要规定了关于度化女性出家的具体资格要求,包括不能为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未完成两年学习者等授戒的规定。
- NV 4.8 童女品 (Kumāribhūtavagga)
本品包含比丘尼单堕戒第71至83条,主要规范了为女性授与具足戒的各项条件,包括年龄、训练期、僧团许可、戒师资格以及授戒频率等。
- NV 4.9 伞履品 (Chattupāhanavagga)
本品包含比丘尼单堕戒的第84至96条,主要规范比丘尼的个人威仪,禁止模仿在家女众使用伞、鞋履、车辆等。
- NV 5 悔过篇 (Pāṭidesanīyā)
比丘尼戒律中的八条悔过学处,主要规范了在非病情况下,不应为自己索要酥油、油、蜜、糖、鱼、肉、乳、酪这八种美食,以维护僧团清誉。
- NV 6 众学篇 (Sekhiyakaṇḍa)
本篇包含比丘尼僧团应遵守的“众学法”,涉及日常威仪,如如何穿着内衣以及在水边的行为规范,旨在培养比丘尼的端庄与正念。
- PV 2 比丘尼分别 (Bhikkhunīvibhaṅga)
《附随》第二部分,以问答形式详细剖析比丘尼戒律的制定、分类、罪数、等起与争议止息等,是《比丘尼波罗提木叉》的系统性纲要分析。
- PV 10 偈集 (Gāthāsaṅgaṇika)
本篇以偈颂形式,系统地总结了比丘与比丘尼戒律的要点,包括学处制定的七个城市、数量统计、四种失坏的分类、以及各种罪业的定义与不共性,是学习和记忆律藏的纲要。